在中秋三天假期游玩的间隙,把《美国陷阱》的最后一部分读完了。这里分享下自己的感想。
首先,这本书的出版蹭到了一个很好的热点,那就是华为集团 CFO 孟晚舟被捕事件。这本书的卖点之一也被宣传为“法国版华为事件”“法国版孟晚舟事件”;图书封皮的小字“如何通过非经济手段瓦解他国商业巨头”基本上相当于本书情节的一句话概括了。不过吐槽一句就是,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好像也没多少人在提孟晚舟了吧?热点毕竟“easy come easy go”。国家篮球队周琦的热点都过去两周了,对吧?
企业是不是应该有国家属性?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国家责任?这是本书的立论根基之一。作者显然是支持“有”的,这也是作者为此奔走呼号的诉求之一。
本文的大前提是企业具有国家属性,所以法国企业阿尔斯通应该由法国人掌管,如果要被美国公司通用电气控股 70%,那是不行滴。当然了,阿尔斯通涉及的领域(法国核电站运营和维护、法国军舰和航母的维护等),是有严格的国家属性的。
阿尔斯通有多厉害?来一段维基百科的截图,看看他在中国的业务(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Alstom)。
本书的核心论点是,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跨国巨头合作,通过法律+企业的双重方式,来收购和打击全球竞争对手企业。因为阿尔斯通在国际业务中有收买中间人和行贿情节,阿尔斯通企业及其高端受到美国司法部的调查、追踪和逮捕。作者是法国跨国巨头阿尔斯通的副总裁,在由新加坡降落到美国肯尼迪机场之后,被立即逮捕并关押,之后经历了长达四年的监狱生活——在此过程中,按照作者的说法,阿尔斯通 CEO 为了摆脱美国司法部对其个人的起诉而绥靖地把法国国民企业和国家代表的阿尔斯通出售给了美国的通用电气。
如果这是个例,那就不值得大书特书了——这俨然已经是美国跨国企业和美国司法部的惯用套路了:美国惩罚金额排前十的企业中,只有 2 家是美国企业。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赋予美国司法部打击任何跨国企业的权利:不论你是和美国企业有业务合作,还是单单用美元结算,亦或是和美国企业在国际业务方面有竞争力。其方式也比较简单,你不让我收购或者不接受美国司法部开出的高额罚单,我就抓捕你的高管,还悄悄告诉你就是因为你拒绝才抓的。
反国际腐败,或者国际商业法律相关事宜,的出发点是保护本国企业利益,这个无可厚非吧?我是这样认为的。同时,作为有瑕疵(违法)的个人和企业,也不能说“XXX 也这样为什么不处理他只处理我?YYY 比我严重多了为什么只处理我?”——这样的想法是对法律本身的误解,而这种误解充斥全书。
这个误解的根源在于混淆了法律的“一视同仁”和打击犯罪的充分条件。法律打击犯罪,打击犯了罪的你的充分条件是你犯了罪,而不是要把所有和你一样犯了相同罪行的人都打击掉才能去打击你。这是作者应该搞清楚的。这是我的观点。
回到主旨,我是坚决支持国家层面保护本国企业的,比如反垄断法、跨过收购合并需要本国批准都等等,这个方面的法律如果缺失倒是不正常了呢。从另一个现实角度来讲,越来越多的国家注重反垄断相关法律,也是不争的趋势,比如2018年,我国的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共批准了448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来源 http://www.anjielaw.com/uploads/soft/190115/1-1Z115112Q8.pdf ),其中就包括拜耳股份收购孟山都这样的国际大案。
而国家公器没有及时利用国家权力阻断通用电气对于阿尔斯通的收购,也是本书中作者的一大伤心和不解之事。
2014 年 6 月初,马克龙、瓦尔斯和蒙特伯格齐聚总统府。蒙特伯格赞成西门子和三菱的提议,并请求总统用政府刚刚通过的新反恶意收购法令阻止通用电气的提议……与 2008 年次贷危机后美国挽救通用电气截然相反,法国社会党政府将自由贸易奉为圭臬,生生地把法国制造业的“掌上明珠”推入美国人的怀抱。木已成舟,阿尔斯通从此将属于美国。
另外,读本书还有一些意外的收获,那就是关于美国监狱实录、法国政界精英派、法国企业全球布局,尤其是通用电气、西门子这两家企业在全球的实力之强大,都是可以通过本书有所了解的。
结论是四星⭐⭐⭐⭐推荐。
PS.从全书选择一个最让我吃惊的情节,那就是之前法国居然公开支持本国企业在国际业务中雇佣中间人(就是走关系行贿的掮客)来获取订单,并且专门设置了企业上报此类开销的业务,以在企业税务中扣除这部分计税。
每一年,法国企业的高管都会跑到位于贝尔西的财政部,提交一份公司的“特别费用”清单。直白点说,即为了能在国际招标中中标,最常见的方式是经由中间人行贿。按照规定,这部分费用必须以正规程序列出,以便之后从企业缴税中扣除。这无非就是以一种极其实用的、受法国管控的方式,把违法的行为合法化。
此文首发于我的公众号不能不讲理。